通知丨市经信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经信运行〔2019〕15号

各区经(科)信局、局机关各有关处室、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

为贯彻落实1月5日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以及1月7日我市工交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全力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月31日,开展经信系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1  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坚持企业自查、行业检查,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摸清安全风险底数,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堵塞安全监管漏洞,促进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国、全省“两会”和春节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2  组织领导

  成立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领域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局运行处,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名单见附件)。各区经(科)信局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重大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牵头单位和负责人,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3  时间安排
  (一)全面自查阶段(即日起至1月15日)。各区经(科)信局组织本辖区内所监管行业领域企业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二)区级检查阶段(1月16日至1月20日)。各区经(科)信局要对辖区内的各所监管行业领域企业进行检查。安全检查实行闭环管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提请所在区政府挂牌督办。

(三)市级抽查阶段(1月31日前)。市经信局相关局领导带队,分3组对各区及所监管行业领域企业进行检查,具体为:

1. 陆上油气长输管道、加油站、油库及发电企业,由能源处负责。

2. 民爆物品行业,由产业协调处负责。

3. 局直属企事业单位,由经济运行处负责。

此外,由装备和电子产业处指导督促装备电子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由软件服务业处指导协调软件园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其他业务处室,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落实各自工作领域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4  工作要求

  (一)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各区经(科)信局、局机关各有关处室根据本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实际,抓紧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于1月12日前报市经信局经济运行处汇总。

(二)严格落实检查责任。层层落实安全生产整治工作责任,做到动员部署到企业、责任落实到企业、监督检查到企业,严查严管,封堵漏洞。各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全面细致、深入彻底的自查自纠,对照相关制度规定、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漏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定准对策措施,及时治理纠正,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三)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各区经(科)信局、局机关各相关处室要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情况报送工作,1月3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情况。

附件:市经信局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市经信局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柯继安  局长

副组长:邓建华  副局长

张世照  副局长

阮燕山  副局长

李建明  副局长

成  员:叶  新  经济运行处处长

叶怡锻  产业协调处处长

熊奉岚  能源处处长

郑伟平  装备和电子产业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经济运行处,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19年1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