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诚信经营倡议书
又逢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营造眼镜行业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推进眼镜行业持续、健康的发展,树立诚实守信的社会形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履行社会责任,我协会倡导全体行业同仁共同遵守以下内容:
一、依法经营,不违法乱纪。坚持守法经营,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公平竞争,不虚假宣传。坚持诚信经营,真实标示产品质量信息,切实履行服务承诺,以实际行动树立良好的商业信誉,自觉规范经营秩序,营造良好的交易氛围。
三、货真质优,文明经营。坚持货正源清,树立产品质量安全法制意识,优选合格可靠的供货渠道,完善质量控制管理,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产品和服务。
四、明码实价,不价格欺诈。杜绝虚构原价、虚假馈赠、低价倾销等价格欺诈行为,在经营中不使用欺诈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
五、接受监督,不推诿责任。认真落实经营者维护消费者权益义务,自觉接受执法部门、消费者委员会、新闻媒体和其他社会监督,接受批评建议,认真整改问题,切实解决消费者合理投诉,树立企业良好形象,传递社会正能量。
厦门市眼镜协会呼吁全体会员企业,带头落实上述承诺,恪守诚信经营,保障产品质量。
厦门市眼镜协会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