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重点外贸企业认定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打造良好外贸发展环境,培育更多有竞争力的外贸主体,提升我市外贸综合竞争力,现启动2022-2023年度厦门市重点外贸企业认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厦门市重点外贸企业的定义
厦门市重点外贸企业指在厦门市辖区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对外贸易,具备健全的财会审计和管理制度,依法纳税,诚信经营,在进出口规模等方面成绩突出的国有、民营、外资等大型企业。重点外贸企业分为龙头、骨干、中坚型三类企业。
二、基本认定条件
(一)在厦门注册的,从事外贸进出口业务的企业(物流企业除外);
(二)海关信用等级为一般信用企业及以上;
(三)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企业,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应为一类或二类;
(四)未被认定为失信企业和涉黑涉恶企业。
三、优选认定条件
(一)龙头型企业
2021年进出口额不低于10亿美元,且2019、2020两年年均进出口额不低于5亿美元。
(二)骨干型企业
2021年进出口额不低于1亿美元,且2019、2020两年年均进出口额不低于5000万美元。
(三)中坚型企业
2021年进出口额不低于5000万美元,且2019、2020两年年均进出口额不低于2000万美元。
四、有关支持
经认定的重点外贸企业,将在进出口信用保险、品牌营销等方面予以配套优惠政策,叠加扶持。
五、申报流程
重点外贸企业采用名单制管理,由企业向市商务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基础信息表至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613室(见附件),并附佐证材料,承诺纳入市商务局外贸运行监测平台,市商务局对申请企业进行资格认定。申请时间为2022年9月25日至10月20日。
六、其他
重点外贸企业经认定后,纳入重点跟踪企业名单和外贸运行检测平台,企业需配合市商务局组织的企业经营情况跟踪、进出口分析、座谈会、现场调研等稳外贸相关工作。企业若2次以上未配合相关进出口调研工作,将从重点外贸企业名单中移除。
附件:2022-2023年度重点外贸企业基础信息表
联系人:
何璘 电话:2855853、13015927613
马亮 电话:2855854 、18750291329
厦门市商务局
2022年9月23日